欧洲许多最大的新闻出版商加大了游说力度,希望通过一项拟议中的欧洲版权法,迫使谷歌和Facebook等公司更积极地管理在线版权,并可能为内容的链接和片段向它们支付费用。
版权规则的第一个版本,试图协调欧洲各地不同的法律,最初在7月的欧盟议会投票中被击败。然而,他们将在本月再次进行投票。
争论的中心是两个有争议的条款:
第13条将要求谷歌/YouTube、Facebook、Twitter等平台更积极地监控潜在的版权侵权行为,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。因此,这些网站将被迫在上传内容前扫描违规内容(产生审查的风险)。
第11条将需要许可和授权费用嵌入链接,除非有版权例外。主要针对谷歌和Facebook,这实际上是一种“链接税”。
欧洲出版商和多家娱乐公司强烈支持这些规定,将其视为一种打击他们所称猖獗的在线盗版并获得更多收入的方式。
在一份联合声明和一篇专栏文章中,许多欧洲新闻机构和媒体首席执行官利用反谷歌和Facebook的恐惧,呼吁欧盟议会成员通过这项法律。他们将媒体内容的“掠夺”定性为“对消费者和民主的威胁”。他们还认为,由于广告收入高达数十亿美元,这些主要位于美国的科技公司有能力对出版商进行补偿。
欧洲出版商多年来一直在努力修订版权法,以允许新闻聚合器和搜索网站公布链接和小片段内容时收取许可费。他们声称,谷歌和Facebook并没有为自己的网站带来流量和收益,而是利用自己的内容来产生免费的广告收入。
类似的限制性版权法(批评者称之为关联税)已经在德国和西班牙试行,这给出版商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和可预见的负面结果。
另外,欧盟委员会(European Commission)还制定了移除“非法内容”的新规定,主要针对恐怖主义宣传,如果出版商和科技公司不遵守规定,可能会被罚款。然而,这些规则也将适用于侵犯版权的情况,并要求相关材料在一小时内撤下。